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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9-06-20阅读次数:

 

   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研管理条例》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奖励办法》(武交院科〔2018〕5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即日起将开展2019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2019年1-6月(2019.1.1-2019.6.30)取得的《办法》中规定的成果。

(二)去年漏报的科研成果可在本次登记中补报。

二、成果登记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申报方式进行,系统已挂在OA“科研系统”界面中,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OA用户名。

(一)申报人按登记类别如实填写成果信息,并上传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论文首页、目录页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2、在SSCI、SCI、A&HCI、EI、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武汉地区有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

3、专著、译著的封面、前言、目录(本人撰写部分首页)和版权页,并提供由第一作者或出版社出具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字数证明材料。材料不全将不予认可;

4、获奖或专利情况需提供获奖或专利证书;

5、在各类科技与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论文及证明材料。

6、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本校排名第一人员填报,并将其他成员排序、得分、所属学院、工号等信息制作成表格,以附件方式上传到系统中。

(二)各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网上审核, (成果是否属实、提交材料是否完整),按《办法》予以认定科研分后。将成果汇总表分类导出,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于2019年7月9日11:30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909958849@qq.com。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科研处对单位提交的汇总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后,提交学校按政策进行科研奖励。

(四)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的教师编制人员,由归口学院组织申报,其它管理岗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申报。

三、登记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成果的登记审核。

(二)除著作、编著、译著外,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由完成人中我校排名第一的成员负责填报,其他参与人不再重复录入。

(三)中文核心期刊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版)为准。所有资料可在学校OA或科研处网页上下载查看,不单独打印纸质版。

咨询电话:027-88756029

报送地点:图书馆811室

 

 

                                     科 研 处

                                        2019年6月18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 邮编:430065 电话:027-887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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