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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作者: 发表日期:2024-11-08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鄂教科函〔2024〕6号)转发你们(附件下载),并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指标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所申报项目应有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各二级学院限额推荐指导性项目2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课题如获立项,学校根据科研管理条例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

二、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三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校外专家必须正高职称,原则上同校专家限1-2名)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分别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签字后,于2024年11月21日11:30前将项目推荐《申请书》纸质文档1式1份,《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1份一并报送科技与社会服务处,逾期不受理。

(二)科技与社会服务处组织评议复核,确定最终拟推荐项目,在网上公示后,通知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上传(申报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二级学院应优先推荐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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