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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6-09-24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助力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和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根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发布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项目、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项目。具体如下:

  一、选题指南

  申报人根据选题指南自拟题目申报。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项目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阐发这一思想的标识性重大概念、原创性思想观点、原理性理论成果,引领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开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传播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深化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研究,结合时代特点和新的实践,深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阐释。

  3.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围绕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及关于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研究。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荆楚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深入研究其中蕴含的思想智慧、道德理念、时代价值。

  (二)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项目

  1.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理论品格研究

  2.习近平党建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原创性贡献研究

  3.习近平党建思想与“两个结合”研究

  4.中国共产党无可比拟的优秀特质研究

  5.习近平党建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逻辑研究

  6.习近平党建思想与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研究

  7.习近平党建思想与加快构建中共党史党建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8.习近平党建思想在湖北的生动实践研究

  9.新时代大党治理的中国方案及世界启示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前期成果丰富、团队力量充足。

  2.申报人本次只能申报1个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专项其他项目的申报。

  3.在研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特别委托项目除外),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专项,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申报。

  4.申报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项不满2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国社科办、省社科办通报批评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次项目。

  5.各项目课题组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10人,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6人。课题组成员本次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6.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7.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的,不再重复立项。

  三、项目管理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项目

  1.申报范围。课题面向在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布。

  2.研究期限。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资助期满前1个月提交结项申请。

  3.结项要求。课题组在项目研究期内须提交至少1项与课题紧密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刊发的理论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刊发的学术论文;申请结项时,须出版本课题相关研究专著,并在封面、扉页、封底等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专项课题研究成果”。

  4. 经费管理。课题根据选题具体申报情况以省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择优立项,重大项目按照每个20万元标准予以资助,重点项目按照每个10万元标准予以资助。立项后拨付50%,结项后拨付尾款。对于不能达到结项要求的,终止立项,不再拨付尾款。对于不提交研究成果的,撤销立项,追回全部经费。

  (二)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课题面向在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布。

  2.研究期限。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资助期满前1个月提交结项申请。

  3.结项要求。申请结项必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中任意2项: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刊发1篇相关理论文章;在CSSCI来源期刊刊发1篇相关学术论文;通过《智库成果要报》至少获得1次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出版1部课题相关研究专著。研究成果须在署名或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项课题研究成果”,报刊理论文章不作标注项目资助字样要求,但作者署名单位须在湖北。

  4. 经费管理。课题以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按照每个10万元标准予以资助。立项后拨付50%,结项后拨付尾款。对于不能达到结项要求的,终止立项,不再拨付尾款。对于不提交研究成果的,撤销立项,追回全部经费。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凡在项目申请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单位要加强组织指导和审核把关,按要求把好申报资格关、材料真实关、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在《申请书》签署明确意见,并做好纸质版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三)本次专项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唯一申报平台为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服务管理平台。

申报人请在9月28日零时至10月8日16时期间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提交审核。逾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申报人须同时在10月8日16时前向科研与技术服务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和《论证活页》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夹2”叠放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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