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学院

科研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管理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 作者: 发表日期:2023-06-21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安排,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本年度设立校本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课题申请人应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身从事工作岗位、专业领域和专业特长,确定研究方向及课题名称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

1. 校本研究课题原则上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牵头申报;

2.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科研人员及相关人员申报;

3. 一般项目申请人限定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 副高及以上人员申报一般项目,只立项不予经费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不低于12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第一、二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校本课题可以不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利以及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等。

(四)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学校资助的课题,知识产权和学术成果为学校和项目组(或个人)共享。

(五)有校级项目未结题者、本人承担的同一项目已在其他研究部门立项者、已被列入中止校级课题研究未满3年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申报程序

各单位于2023628日前将《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报科技与社会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友情链接

微信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 邮编:430065 电话:027-88756000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汽车学院 whtcc.edu.cn 2004-2019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