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6号),现就开展好2024年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集企业需求
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北斗、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通过宣传、培训、上门调研等形式,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挖掘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的难题瓶颈,积极指导企业向所在地人社局申报“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企业需求表见附表1)。(3月28日前完成)
二、服务方式和时间
院士专家以合约方式开展服务。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被服务企业商选派的院士专家,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合作协议。院士专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赴企业服务一般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三、支持措施
鼓励各地企业为专家人才提供适当待遇。选派人才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省级活动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列支。对于选派的专家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的税前奖补,分两次拨付,每次5000元。第1次在专家到岗履职后拨付,第2次在专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拨付,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市州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保障。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31号)
2.“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表和汇总表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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