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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作者: 发表日期:2024-03-19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才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6号),现就开展好2024年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集企业需求

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北斗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通过宣传、培训、上门调研等形式,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挖掘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的难题瓶颈,积极指导企业向所在地人社局申报“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企业需求表见附表13月28日前完成

二、服务方式和时间

院士专家以合约方式开展服务。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被服务企业商选派的院士专家,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合作协议。院士专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赴企业服务一般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三、支持措施

鼓励各地企业为专家人才提供适当待遇。选派人才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省级活动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列支。对于选派的专家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的税前奖补分两次拨付,每次5000元。第1次在专家到岗履职后拨付,第2次在专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拨付,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市州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保障。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31号)

     2.“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表汇总表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4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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