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支持家庭困难、积极求职创业的2027届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将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7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低保对象家庭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脱贫家庭毕业生(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特困人员毕业生;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成年孤儿毕业生;
烈属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特别说明:
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请,不重复享受。补贴仅在毕业学年申领,且整个求学阶段只能享受一次。已在上一学历阶段申请并享受过的,不得再次申请。
二、补贴标准
1920元/人,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定。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须于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23:00前完成线上申报:
扫码登录后需要先注册激活2027届毕业生身份,再点击“就业服务-跟踪调查”进行补贴申报。
2.学校资格初审
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报名名单导入市申报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申报名单及《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最迟于9月21日下发各二级学院。
3.现场确认签字
初审通过人员将收到学校统一短信通知。接到通知后,毕业生须携带1寸免冠照片1张(不限底色),到所在学院核验信息,在《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并按本通知第四部分要求提交支撑材料。《申请表》由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网报信息生成,学生不自行填写。
4.学院汇总上报
各二级学院对签字确认后的《申请表》、照片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于9月24日前将《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市申报系统。
5.校内公示
材料提交完毕后,名单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报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复核。
6.资金发放
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拨付至校财务处,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本人建设银行银行账户。
四、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须提供清晰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按申报类型提交:
(1)低保对象家庭毕业生
①学生本人或父母低保证,含封面、户主及家庭成员信息页;无低保证的,须提交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证明;
②近半年低保发放银行流水或低保存折复印件,须体现“低保/民政/救助”等字样及账户户名、流水记录;
③低保户主与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两个月内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须注明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加盖部门行政章。
(3)脱贫家庭毕业生(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原扶贫、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基本信息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行政章。
(4)特困人员毕业生
有效期内特困人员供养证,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加盖行政章。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以校资助中心核对名单为准;名单内有者不再另交材料。名单未包含的,须提交本校就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正反面完整扫描,且有办理机构行政章。
(6)成年孤儿毕业生
《儿童福利证》。
(7)烈属毕业生
亲属《烈士证明书》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8)残疾毕业生
有效期内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军人证。
五、注意事项
1.多项条件不叠加,只发放一份补贴。
2.申报流程各环节缺一不可,逾期不予补报。
3.建设银行卡须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办理;卡号、姓名、开户行信息不一致将导致发放失败。
4.各二级学院应逐一通知到2027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做好材料审验、签字确认和按时上报工作。
5.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武汉市惠民政策大数据核查监督应用平台”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核查。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依法追回补贴,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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